问题 | 二手房欺诈合同如何处理 |
释义 | 一、二手房欺诈合同如何处理 二手房欺诈合同处理方式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涉嫌诈骗罪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法律规定的可撤销合同有: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签订的合同;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签订的合同;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法定其他情形等。 法律网提醒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二、房屋买卖欺诈行为怎么处理 房屋买卖欺诈行为的处理方式如下: 1.协商变更和解除合同。 2.不予履行。不予履行适用于被欺诈方发现已签订的合同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对方有欺诈嫌疑,双方签订的合同可能为欺诈性的无效合同的场合。 3.中止履行。中止履行适用于被欺骗诈方已经开始履行,但尚未履行完毕,发现合同可能为欺诈性合同,对方有欺诈嫌疑的场合。在这种场合,被欺诈方应当暂时停止履行。 4.请求合同管理机关确认合同无效。 5.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如果被欺诈方在履行前或正在履行中发现合同属于欺诈性的合同,对方有欺诈嫌疑的场合,且双方没有订立书面仲裁协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6.及时向司法机关报案。 三、房屋买卖欺骗欺诈行为 房屋买卖欺骗欺诈行为如下: 1.销售现房时,故意隐瞒房屋真实面积,以牟取暴利的; 2.一般的合格房屋冒充优质工程从而骗取优质工程加价的; 3.销售明知不能进入房地产市场进行公开销售的房屋的; 4.虚标最低价、清盘价等欺骗性价格进行销售的; 5.故意隐瞒开发商真实身份,或冒充其他开发商名义销售的; 6.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7.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大众媒体对商品房做不可实现的虚假宣传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