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欺诈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
释义 | 一、欺诈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欺诈合同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以欺诈的方式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若享有撤销权的人未在规定期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行使撤销权的,合同从效力待定转为有效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欺诈的方式使另一方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与之签订的合同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可撤销的合同被撤销之后,当事人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效力。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合同欺诈手段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合同欺诈手段有: 1.伪造合同骗取他人的财物; 2.以虚假货物引诱他人签订虚假的购销合同; 3.盗用假冒他人名义签订合同; 4.用根本不存在公司单位与他人订立合同; 5.谎称专利技术引诱他人订立合同; 6.发布虚假广告和信息引诱他人订立合同; 7.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等。 三、合同欺诈和合同诈骗的区别是什么 1.主观目的不同。合同诈骗的行为人主观上是以签订合同为名,以达到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而合同欺诈行为人虽然也有欺诈的故意,但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2.客观方面不同。合同欺诈虽然在客观上表现为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但其欺诈行为仍在一定程度内,故仍应由民事法律、政策调整;合同诈骗中的虚构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应由刑法来调整。民事欺诈行为有民事内容存在,合同诈骗罪的行为人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实际行为。 3.履行合同的实际行为不同。合同诈骗中行为人根本无履行诚意,客观上不作履行合同的任何积极努力,或者是履行小部分而骗取大部分财物;而合同欺诈行为,行为人有履行合同的诚意,虽有可能无法完全履行,但能作各种努力。 4.对所获财物的处理方式不同。合同诈骗中,行为人拿到对方当事人财物后,或携款潜逃,或是挥霍浪费,根本不想履行合同或将财物归还对方;而合同欺诈中,行为人在取得财物后,多用于购买生产资料,为履行合同创造条件。 5.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合同诈骗构成刑事犯罪应承担刑事责任,而合同欺诈承担民事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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