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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怀孕期是否可以离婚
释义
    一、怀孕期是否可以离婚
    怀孕期是可以离婚的。
    双方可以办理协议离婚,或者女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也可以。但是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也有例外情况,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可以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怀孕期离婚孩子会判给谁
    法律网提醒您,怀孕期间离婚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但是女方有不利于抚养孩子情形的除外。法律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双方可以先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前提进行判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怀孕诉讼离婚的费用谁承担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具体规定如下:
    1.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的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2.不过,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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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18:5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