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未享有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有哪些 未享有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有: 1.关于法律、法规和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法律和其他官方文件也是作品,其作者,即法律和其他官方文件的制定者,也享有著作权中的人身权等权利,即署名权、修改权、发表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但著作权人的用益权不受法律保护。 2.关于时事新闻。 时事新闻作为一种事实,是不为著作权法所调整的。但作者根据时事新闻所创作的时事新闻作品则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3.关于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历法所揭示的日期、节气、节日等内容是不为著作权法所调整的,但人们根据历法所绘制的挂历、台历、日历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 二、著作权保护的期限 法律网提醒您,著作权保护期限: 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自然人作品的发表权等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3.著作权保护期限的其他规定。  三、保护著作权的方法 著作权的保护办法:通过民事、行政、刑事等方面对相关侵权行为予以追责。即如果发生知识产权侵权的,权利人可以要求侵权人依法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若被行政部门查处的,还应当对侵权人处相应的行政处罚。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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