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宣告死亡后婚姻关系是否无效 |
释义 | 一、宣告死亡后婚姻关系是否无效 宣告死亡后婚姻关系无效。宣告死亡具有与自然死亡相同的法律后果,即当某人被宣告死亡后,他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已经消灭,其配偶可以独身生活,也可以选择与他人建立新的婚姻关系。人民法院撤销死亡宣告时被宣告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能否自行恢复关键要看在宣告死亡期间其配偶是否与他人建立了新的婚姻关系。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一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宣告死亡后婚姻关系能否自行恢复,需要看配偶有没有建立新的婚姻关系。如果配偶再婚或者向民政部门提出不愿意恢复婚姻的书面申请,那么婚姻关系将不复存在。 二、申请撤销婚姻关系 申请撤销婚姻关系的流程,一般按照初审、受理、审查、报批、公告的程序办理。 1.初审。婚姻登记员查验当事人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并核查本登记机关原登记档案。 2.受理。指导当事人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3.审查。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和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核查。 4.报批。符合撤销条件的,民政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准,并印发撤销决定。 5.公告。如公告的30日内无异议,则宣告撤销当事人的婚姻登记。 三、无效婚姻的条件 无效婚姻的条件,无效婚姻的条件有以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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