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执行程序中本人是否必须在场 |
释义 | 一、强制执行程序中本人是否必须在场 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人是否需要到现场根据实际情况判断。不一定非要本人到场去,可以委托代理人,需要出具有效的授权委托写明委托的事项及委托权限,特别要写明的是受托人是否可以代为领取执行案款。但是有一种情况也有可能向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即不是被申请人所在地法院。 二、提交法院强制执行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带六种材料,分别是: 1.执行申请书;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 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三、一般强制执行多久才知道结果 申请强制执行一般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有结果,前提是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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