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口头遗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
释义 | 一、口头遗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口头遗嘱一般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还需满足如下条件: 1.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口头遗嘱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 5.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口头遗嘱可以更改吗 法律网提醒您,口头遗嘱可以更改。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遗嘱人在订立一个可以生效的遗嘱后,重新订立一个新的可以生效的遗嘱,在新的遗嘱中明确表示全部或部分废止在先遗嘱的内容,则在先遗嘱被明示撤回或者变更。口头变更遗嘱就是新订立一个口头遗嘱将先前的遗嘱变更。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三、口头遗嘱需要公证吗 口头遗嘱不一定需要公证。 立遗嘱人应在自己意识清晰的时候,有两个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的情况下,在没有任何外来压力的情况下,清楚表白自己的真实意志,如有必要,最好进行遗嘱公证。遗嘱公证是效力最高的遗嘱。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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