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婚前购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
释义 | 一、夫妻婚前购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夫妻婚前购房一般不属于共同财产。以下情况除外: 1.婚前一方以个人名义贷款买房,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父母婚前出资买房并明确表示赠与二人的。 3.一方婚前买房,婚后将配偶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二、分配夫妻共同财产的协议 分配夫妻共同财产的协议内容如下: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分配财产的详细情况; 3.财产分配方式; 4.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5.协议生效期限; 6.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标准是: 1.时间标准。一般的夫妻共同财产产生于婚姻存续期间; 2.用途标准。基于家庭生活、家庭共同经营而产生,或经双方认可为共同财产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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