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中受害者能否要求对方支付律师费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受害人聘请律师费是否可要求对方支付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交通事故受害者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聘请律师等支出可向对方主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八条 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二、交通事故受害者应得哪些赔偿 法律网提醒您,交通事故受害者应得这些赔偿: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 三、交通事故伤者怎么理赔 交通事故伤者理赔流程如下: 1.报案。发生交通事故,立马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查勘定损。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将索赔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4.理算复核。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 5.审批。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 6.赔付结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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