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应怎样处理交通事故中故意不处理的受害方 |
释义 | 一、应怎样处理交通事故中故意不处理的受害方 交通事故受害方故意不处理解决方法如下: 1.发生交通事故对方不愿处理的情况发生时,可以起诉至法院处理。起诉之前先找负责这起事故的交警,让交警出具事故相关的材料,并提交给法院; 2.如果起诉后对方还是不配合,拒不到庭,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标准是: 1.一方行为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各方行为及过错程度对事故作用相同的,各方负同等责任; 3.一方对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4.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 二、哪些情形交通事故不能用简易程序处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包括: 1.仅造成财产损失但具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即对事故负主要或者全部责任且无能力赔偿财产损失在30万元以上的; 2.造成轻伤以上人员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和人员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3.未在道路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交通事故; 4.对于交通肇事后一方逃逸的交通事故是否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法没有明确规定。 三、交通事故伤者不签字可以结案吗 法律网提醒您,交通事故伤者不签字能结案,但是不适用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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