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时如何明确对共同财产的识别 |
释义 | 一、同居时如何明确对共同财产的识别 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 2.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共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有财产; 3.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怎么写 解除同居关系可以包含以下内容: 1.协议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等; 2.同居财产的具体分割方式及内容; 3.同居债务分割; 4.双方签字; 5.签订日期。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三、同居协议的法律效力如何 法律网提醒您,同居协议的法律效力是在男女在自愿、平等的情况下,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协议的内容不损害他人的利益的合法有效;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协议中有关财产、债务等的约定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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