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侵占的罪行定罪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一、职务侵占的罪行定罪标准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的定罪标准: 1.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2.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3.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职务侵占罪减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减刑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 3.这些条件规定得比较抽象,我国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对这些条件进行了细化。其中: (1)“确有悔改表现”这一条件是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方面的情形:即认罪服法;认罪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 (2)“立功表现”指的是具备下列情形之一: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事迹的。 ![]() 三、职务侵占罪是自诉案件吗 职务侵占罪不属于自诉案件。法律网提醒您,职务侵占罪是不在自诉案件范围之内,属于公诉案件。刑事自诉案件范围包括下列案件: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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