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男方购房是否算夫妻共享财产 |
释义 | 一、婚前男方购房是否算夫妻共享财产 婚前男方购房是否算夫妻共享财产,需要具体分析: 1.在结婚前,男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2.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男方在结婚前签订买房合同: (1)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房子登记在首付房名下的,可以先协议处理; (2)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法院一般认定该房子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可以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4.婚前男方全款购买的房子: (1)若是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后也没有添加女方姓名的,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 (2)若是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的,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法律网提醒您,共同财产离婚的分割方式如下: 1.协议分配,按照当事人的意愿来分配; 2.协议不成的,平均分配; 3.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三、共同财产可以公证吗 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一般来说,夫妻可以对婚后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没有约定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女双方也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一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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