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调解是否受时限限制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调解是否受时限限制 交通事故调解期限是如下: 按照规定,损害赔偿的调解申请时间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调解期限是10天。 针对不同的事故情形,损害赔偿调解的起算时间点有所不同: 1.交通事故致人伤残的,调解时间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开始; 2.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调解时间从规定办理的丧葬事宜借宿之日起开始; 3.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调解时间从确定损失之日起计算。 二、有哪些情形交通警察不调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交付当事人: 1.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交通警察因现场变动,无法作出交通事故认定的; 2.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3.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 4.当事人拒绝在简易程序处理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 三、交通事故赔偿过后,还能起诉吗 法律网提醒您,交通事故赔偿后,仍然可以起诉。 虽然赔偿协议是合法有效的,是不能反悔的。但如果双方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认为签订赔偿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或者存在欺诈、胁迫的手段签订的,都可以起诉要求撤销赔偿协议,由法院重新按照规定进行判决。法院如果查明属实,就会判决撤销赔偿协议。 如果不存在可撤销的证据和理由,法院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双方当事人仍然按照赔偿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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