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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谁可以进行工伤认定申请
释义
    一、谁可以进行工伤认定申请
    可以进行工伤认定申请的人员包括: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工伤职工近亲属、工会组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申请书工伤认定书怎么写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书工伤认定书应当写明: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及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2.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信息;
    3.申请事实与理由,包括事故时间、地点、受害经过、受伤害部位和诊断时间、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
    4.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依据。
    
    三、工伤认定做笔录本人实在去不了怎么办
    工伤认定做笔录本人实在去不了的,解决办法如下:工伤认定并不需要员工本人去,可以委托代理人去。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本人不在场是可以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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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2: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