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著作权保护排除哪些对象 |
释义 | 一、著作权保护排除哪些对象 1.法律、法规中明令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2.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3.时事新闻。 4.历法、通用数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单纯事实消息;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二、著作权保护期限为多少年 法律网提醒,著作权中的发表权保护期限为自然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作者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 《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限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 三、著作权法的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保护作者权益原则。保护作者权益既指著作财产权又指著作人身权,作者的辛勤创作是整个社会文学艺术和科学进步的源泉,加强对作者权益的保护,承认作者对其作品理应享有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正是为了保护作者的创作积极性,增加整个社会的精神财富。 2.鼓励优秀作品传播的原则。传播连接作品的创作和使用,传播虽不直接创作作品但仍需花费大量的人力与物力,对它的法律保护在复制技术发展使得侵权极为便利的今天显得越来越重要。 3.作者利益与公众利益协调一致的原则。当今作品都是在借鉴前人优秀成果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虽然可以视为作者的人格标志和财产权利,但更是整个社会精神财富的一部分,任何人包括作者都不应对之绝对垄断,以免妨碍全社会文化、艺术和科学事业的整体进步。 4.与国际著作权发展趋势保持一致原则。 鼓励优秀作品的创作与传播,促进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是所有文明国家实施著作权立法的基本目的。虽然著作权具有严格的地域性,但随着传播技术的发展和国际版权贸易的扩大,许多优秀作品走出国门成为全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一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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