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机关不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一、检察机关不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检察机关不起诉的情形如下: 1.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3.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5.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内容有什么 1.不起诉决定书的名称、编号; 2.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出生地、民族、文化程度、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码,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拘留、逮捕的年月日等; 3.案由和案件来源; 4.案件事实,包括否定或者指控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的事实以及其他作为不起诉决定根据的事实; 5.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根据,写明作出不起诉决定适用的刑事诉讼法条款; 6.检察长署名,制作日期和加盖院印; 7.附注事项。 三、检察院不起诉会有案底吗 检察院不起诉的是不会有案底的。案底是犯罪记录,如果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判处有罪的,才会有案底,检察院不起诉是不会有案底的。如果当事人有犯罪行为,但是由于法定的情形,不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十六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