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丢失时如何还债 |
释义 | 一、借条丢失时如何还债 借条丢失时还债方式是,当事人可以提供其他能证明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和诉讼主张的证据,例如提供原被告的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借款合同、收据、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来证明借款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有借条起诉书怎么写 有借条起诉书应当如下写: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公民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和联系方式,法人写明法人全称、住所地、法人代表人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姓名、单位职务、地址; 2.有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 3.有起诉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 5.当事人签名盖章和签署的日期。 三、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法律网提醒您,两者的区别为: 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2.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3.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事实。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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