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撤销仲裁裁决所需材料有哪几种 |
释义 | 一、撤销仲裁裁决所需材料有哪几种 撤销仲裁裁决所需材料有以下6种: 1.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 2.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被申请人近期工商登记表; 3.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的,应当提交委托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委托人为律师的,应当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和律师事务所致法院函; 4.仲裁裁决原件; 5.收到裁决日期的材料; 6.包含仲裁条款的仲裁协议或合同复印件。 二、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期限 法律网提醒您,撤销仲裁裁决的期限是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应当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如下: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仲裁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7.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 ![]() 三、撤销仲裁裁决后还能再仲裁吗 仲裁后不能再次申请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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