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的驰名商标特别保护措施是什么 |
释义 | 一、法律的驰名商标特别保护措施是什么 我国法律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措施有: 1.认定驰名商标时,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 2.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积极建立健全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3.放宽驰名商标注册显著性的要求。未进行注册的商标,满足驰名商标条件的,其他人复制、摹仿或者翻译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二、驰名商标保护的特殊性表现在哪 驰名商标保护的特殊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普通商标只能在获准注册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上受到法律的保护,享有商标专用权;而驰名商标与其独创性和显著性而获得不同程度的跨类保护; 2.驰名商标可以对抗其他人的恶意抢注; 3.企业可以据此制定商标知识产权战略,如非主申请商标的转让、许可等,获取不菲的商标许可和转让的收益; 4.增加政府和公众对企业的认同程度,加大侵权打假的力度,同时,在投资、信贷等其他领域将得到更多的优惠和支持; 5.驰名商标可以跨类保护: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 三、申请认定驰名商标需要的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认定驰名商标需要如下材料: 1.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商标权属证明等; 2.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等证据; 3.认定申请表; 4.申请认定驰名商标需要的其他材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一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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