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继承须知事项 |
释义 | 一、房产继承须知事项 房产继承须知事项如下: 1.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2.若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 3.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5.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房产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长 房产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三、继承房产要多少税 继承房产要的税包括继承房产需缴纳1.5%的契税、0.05%的合同印花税、5元的权证印花税、房屋评估价2%的继承权公证费、100元的登记费,继承房产再出售的应以净收入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十一条纳税人应当持契税完税凭证和其他规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一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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