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如何进行著作权转让的程序 |
释义 | 一、个人如何进行著作权转让的程序 个人如下进行著作权转让的程序: 1.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 2.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 3.通知缴费; 4.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 5.登记机构受理申请; 6.审查; 7.制作发放登记证书 8.公告。 二、著作权保护包含哪些方面的权利 著作权的权利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方面。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等;财产权包括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等。著作权人可以许可或者转让他人行使部分权利,并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 三、著作权取得方式是什么 1.注册取得制度。注册取得,也叫登记取得,是指以登记注册作为取得著作权的条件,作品只有登记注册后方能产生著作权,著作权注册取得的原则,又称为“有手续主义”。 2.自动取得制度。著作权自动取得,是指当作品创作完成时,作者因进行了创作而自动取得作品的著作权,不再需要履行其他任何手续。 法律网提醒您,《著作权法》第八条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活动。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非营利性组织,其设立方式、权利义务、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的收取和分配,以及对其监督和管理等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一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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