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任刑事案件辩护的合法人员是谁 |
释义 | 一、担任刑事案件辩护的合法人员是谁 担任刑事案件辩护的合法人员包括: 1.律师; 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二、刑事案件诉讼人由谁提起 刑事案件诉讼人由人民检察院来提起。一般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如果是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 三、刑事案件诉讼期限规定 刑事案件诉讼期限规定如下: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 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 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 法律网提醒您,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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