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侵占立案的关键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一、职务侵占立案的关键规定有哪些 职务侵占立案的关键规定如下: 1.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4.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 二、职务侵占罪批捕了可以不起诉吗 职务侵占罪批捕了是可以不起诉的,但是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可以。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或者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可以免于起诉。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职务侵占罪应由哪个部门立案 职务侵占罪原则上由公安机关对报案或者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之后决定是否立案。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