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著作权侵害的行为有哪些 |
释义 | 一、著作权侵害的行为有哪些 著作权侵权的行为具体有: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占有、使用、出售他人作品的; 2.歪曲、篡改、剽窃他人作品的; 3.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4.著作权侵权的其他行为。 二、著作权被侵犯如何维权 可以维权。 1.与侵权者协商,要求其停止损害行为以及赔偿; 2.申请版权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调解; 3.直接向法院起诉; 4.书面合同中有仲裁条款,可申请仲裁机构仲裁。 我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 三、著作权侵害的管辖法院 法律网提醒您,侵犯著作权案件管辖法院确认方式: 第一步,先确认级别管辖,一般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或知识产权法院管辖。 第二步,再确认地域管辖,由被告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步,综合确认知识产权纠纷由被告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发生地的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或知识产权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