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制售假药应当承担何种刑事责任 |
释义 | 一、制售假药应当承担何种刑事责任 制售假药应当承担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刑事责任,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规定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二、销售假药罪的构成特征是什么 销售假药罪的构成特征如下: 1.销售假药罪的但最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 3.犯罪客体是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和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4.客观方面存在不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三、销售假药罪的追诉期 销售假药罪的追诉期最长为二十年,因为本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死刑。追诉时效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刑法》 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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