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企业有哪些不同的形式和类型 |
释义 | 一、合伙企业有哪些不同的形式和类型 合伙企业的形式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两种。法律网提醒您,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二、合伙企业中合伙人什么情况下可以退伙 合伙人退伙的情形是: 1.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合伙约定的退伙事宜出现; 4.合伙人退伙的其他法定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 三、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出资的方式 我国法律规定,普通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有: 1.货币出资; 2.实物出资; 3.知识产权或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权利出资; 4.劳务出资。 而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方式,除了不能以劳务出资之外,其他三种出资方式都可以。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一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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