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免责条款失效的法律原因有哪些 |
释义 | 一、合同免责条款失效的法律原因有哪些 合同免责条款失效的法律原因有如下: 1.条款是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 2.行为人与相对人是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 3.约定造成对方人身损害免责的; 4.约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条款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条 【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二、免责条款的特点 1.免责条款是一种合同条款,它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免责条款是事先约定的。当事人约定免责条款是为了减轻或免除其未来发生的责任,因此只有在责任发生以前由当事人约定且生效的免责条款,才能导致当事人的责任的减轻或免除。若在责任产生以后,当事人之间通过和解协议而减轻责任,则与达成免责条款是有本质区别的。 3.免责条款旨在免除或限制当事人未来所应负的责任。 ![]() 三、合同免责条款的种类 合同免责条款基于不同的目的,可以分为限制责任条款和免除责任条款两大种类: 1.限制责任条款,即将当事人的法律责任限制在某种范围内的条款。例如,在合同中规定,卖方的赔偿责任不超过货款的总额。 2.免除责任条款,如某些商店在其柜台上标明“货物出门,恕不退换”,就属于免除责任条款。 法律网提醒, 在一般情况下,法律对免责条款的有效条件比对限责条款的有效条件要求更为严格。但是,由于免责条款和限责条款都是为了排除当事人未来的责任,因此,对这两种条款在理论上并没有作严格区别,一般将其统称为“免责条款”。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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