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可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
释义 | 一、哪些情况可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如下情况可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1.有生效的判决; 2.判决的内容是可执行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3.另一方当事人需要在二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二、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带六种材料,分别是: 1.执行申请书;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 三、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5.采取强制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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