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人格否定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公司人格否定条件是什么 公司人格否定条件是如下的: 1.只有在股东实施了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及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且该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才能适用。损害债权人利益,主要是指股东滥用权利使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公司债权人的债权。 2.只有实施了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行为的股东才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而其他股东不应承担此责任。 3.公司人格否认不是全面、彻底、永久地否定公司的法人资格,而只是在具体案件中依据特定的法律事实、法律关系,突破股东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的一般规则,例外地判令其承担连带责任。 二、公司法人格否认之诉的举证责任分配是怎样的 公司法人格否认之诉的举证责任分配是: 1.应当由原告举出盖然性的证据,证明股东存在滥用公司人格的行为以及由此产生了损害的结果。 2.由被告证明其不存在滥用权利的行为,即证明自己与被控制公司的关系的正当,公司人格不存在形骸化,无虚假出资,公司人事、财务、业务完全独立,公司账目真实、完整,公司的经营状况正常等情况,从而抗辩原告的诉讼主张。 ![]() 三、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的特征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的特征有: 1.效力特定,即一个案件中某一公司被否认法人人格,并不代表其在另一案件事实中丧失法人人格; 2.前提特定,即法人人格否认以公司具有独立法人人格为基础条件; 3.其他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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