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件受理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件受理标准是什么 用人拒绝不支付一名劳动者工资3个月以上的工资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或者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就可以立案追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以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一)隐匿财产、恶意清偿、虚构债务、虚假破产、虚假倒闭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的; (二)逃跑、藏匿的; (三)隐匿、销毁或者篡改账目、职工名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与劳动报酬相关的材料的; (四)以其他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3.客体要件,客体是侵犯劳动者的财产权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行为。 ![]() 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诉时效是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诉时效,需要根据具体的刑期进行确定。分别是: 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追诉时效是五年; 2.被判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追诉时效是十年。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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