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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些方法可以处理劳动争议
释义
    一、哪些方法可以处理劳动争议
    1.协商: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调解、仲裁、诉讼: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其他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法律网提醒您,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活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争议的重大问题。
    二、如何处理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法的效力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三、劳动争议时效是怎样计算
    劳动争议时效计算根据规定如下:
    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期限为一年。仲裁期限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2.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仲裁时效期间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
    3.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期限内申请仲裁的,仲裁期限暂停。仲裁时效期间自中止时效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4.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期限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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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5: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