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侵权案件的诉讼流程应该怎么走 |
释义 | 一、专利侵权案件的诉讼流程应该怎么走 专利侵权案件的诉讼流程应该如下走: 1.宣布开庭;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后生效;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二、专利侵权怎么认定 一般专利侵权的认定条件如下: 1.实行的行为使用了他人的专利; 2.没有经过专利权人的许可或者授权; 3.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4.实施的行为属于专利侵权的保护范围。 法律网提醒您,《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三、专利权侵权纠纷怎么维权 专利权侵权纠纷如下维权: 1.当事人可以彼此协商解决; 2.如果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进行处理。 根据《专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执行。 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