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害交通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一、危害交通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没有危害交通公共安全罪,一般是指危害公共安全罪这一类罪名中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的犯罪,其量刑标准是: 《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 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七条 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破坏交通设施罪的构成要件 法律网提醒您,破坏交通设施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是交通运输安全,破坏的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直接关系交通运输安全的交通设备; 2.客观要件使用各种方法破坏交通设施,足以交通设备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行为; 3.主体要件只能是自然人; 4.主观要件是只能是故意。 三、破坏交通设施罪能缓刑吗 破坏交通设施罪一般不能判处缓刑,因为破坏交通设施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如果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符合其他缓刑适用条件的,也可以适用缓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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