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应在何时担负公司债务 |
释义 | 一、股东应在何时担负公司债务 公司股东在以下情况下承担公司债务: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股东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公司的实质股东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控制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5.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二、民法典公司债务追讨有期限吗 法律网提醒您,追讨公司债务向法院起诉的,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诉讼时效一般是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三、公司债务可以转让吗 公司债权债务一般可以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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