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状况下可以终止法律援助 |
释义 | 一、哪些状况下可以终止法律援助 以下状况下可以终止法律援助: 1.受援人的经济收入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 2.案件终止审理或者已被撤销的; 3.受援人又自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的; 4.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法律援助: (一)受援人不再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的; (二)案件依法终止审理或者被撤销的; (三)受援人自行委托其他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 (四)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 (五)受援人利用法律援助从事违法活动的; (六)受援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据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 二、申请法律援助的情形 法律网提醒您,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 三、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 申请法律援助的流程如下: 1.向法律援助机构提起申请、并且提供证明符合法律援助的材料; 2.法律援助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 3.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情形的,应当受理; 4.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自受理法律援助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作出是否提供法律援助的决定。 引用法条: [1]《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三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