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因素可以影响医疗事故的责任构成 |
释义 | 一、哪些因素可以影响医疗事故的责任构成 以下因素可以影响医疗事故的责任构成: 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 2.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 3.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二、医疗事故鉴定所需资料清单是什么 1.患方提交材料: (1)患者身份证; (2)患方陈述; (3)代理人委托书; (4)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复印件、其他医院就诊治疗检查等病历原件。 2.医疗机构提交材料: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经治医护人员执业、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 (3)医方答辩; (4)医方代理委托书; (5)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6)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7)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8)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9)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 三、医疗责任事故分几级 法律网提醒您,医疗责任事故分四级。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规定,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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