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征收赔偿不公怎么维权 |
释义 | 一、土地征收赔偿不公怎么维权 征地补偿不合理可以投诉的部门如下: 1.当事人首先可以到当地县级政府投诉; 2.如果当地县级政府没有解决的,可以向省级土地管理部门投诉; 3.如果当事人是认为土地补偿款的分配不合理的、不合法的,也可以选择诉讼的方式解决,但一定要相关证据,由法院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二、一般土地征收补偿款多久发放 法律网提醒您,一般土地征收补偿款应当在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有关部门在执行中没有严格遵照法律来实施,懒政不作为导致发放时间一再延期的,可以向上一级部门举报或向法院起诉。 ![]() 三、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是多少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按照土地原用途进行补偿,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并安排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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