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保证人可以免责 |
释义 | 一、什么情况下保证人可以免责 如下情况下保证人可以免责: 1.担保合同无效; 2.保证人在被诱骗或胁迫下提供保证; 3.主合同内容未经其同意而变更,对于增加的担保义务; 4.保证合同未成立; 5.超过保证期限; 6.其他可以免责的情形。 二、保证人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网提醒您,保证人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三、保证责任追偿权怎么行使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后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后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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