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认定未及时申请应当如何处理 |
释义 | 一、工伤认定未及时申请应当如何处理 1.工伤认定不及时是因为用人单位未及时申请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予认定的部分; 2.因为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未及时申请的,可以向用人单位请求人身损害赔偿; 3.因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未及时认定的,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部门认定工伤的条件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工伤认定的具体流程及步骤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的具体流程及步骤如下: 1.申请人备齐工伤认定申请表和职工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社保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机构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机构决定受理的,出具受理文书,并送达申请人; 4.机构经审查和调查取证,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5.依法将认定文书送达受伤害职工、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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