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途径追讨公司欠债 |
释义 | 一、法律途径追讨公司欠债 追讨公司债务有下列法律途径: 1.根据公司与债务人依法订立的仲裁协议,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或者由公司与债务人友好协商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二、公司欠债的诉讼时效 公司欠债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在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时效期间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 三、公司不执行但没有钱还债怎么办 法律网提醒您,被执行公司无财产可执行,人民法院有权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公司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公司的财产。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发现被执行公司有其他财产时,再继续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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