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如何确定 |
释义 | 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如何确定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确定具体如下: 1.贸易类有五金交电,日用百货、化妆品等; 2.服务类有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快递服务等; 3.建筑安装类为室内装潢及设计、园林绿化、屋顶防水等; 4.科技类为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计算机、医药等; 5.咨询类为商务信息咨询、旅游信息咨询等; 6.生产类为涂料生产加工、食品生产加工等; 7.外高桥保税区企业为国际贸易、保税区内企业间的贸易等。 二、营业执照要年检吗 营业执照不需要年检,每年都上报一次就可以了。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所以申请日期不一定是成立日期。营业执照应当悬挂于醒目处。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 三、营业执照后注销要多久 营业执照后注销要60天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注销公司依法需按照如下步骤组织清算后,方能办理注销登记,终止公司法人资格。 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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