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纠纷起诉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
释义 | 一、民事纠纷起诉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民事纠纷起诉的基本流程是如下的: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二、民事纠纷起诉状怎么写 民事纠纷起诉状首先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然后陈述诉讼的事实和理由;结尾写明此致的某某法院,写明日期并签字盖章。诉状后附诉状的副本和证据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条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 三、民事诉讼中被告方不到庭怎么办? 民事诉讼中被告方不到庭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民事诉讼中的缺席判决,即法院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所为的判决。 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对于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法律网提醒您,如缺席的当事人下落不明又无代收人,或用其他方式也无法送达的,则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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