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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赔偿程序怎么办
释义
    一、工伤赔偿程序怎么办
    工伤赔偿程序如下办:
    1.当事人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二、工伤赔偿包括哪些项目
    工伤赔偿包括的项目如下:
    1.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4.康复治疗费。
    5.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7.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三、工伤伤残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1.因工负伤、患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2.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
    3.由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在申请时预付,如经鉴定结论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的,鉴定费用应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负担。法律网提醒您,没有单位的,鉴定费用由个人负担。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用,由申请方预付。重新鉴定结论与原鉴定结论相符,鉴定费用由申请方负担。重新鉴定结论与鉴定结论不相符,鉴定费由原鉴定机构负担。因伤情病情变化要求再次申请鉴定所需的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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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5:4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