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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鉴定费用缴纳程序
释义
    一、鉴定费用缴纳程序
    鉴定费用缴纳程序:医疗事故进行技术鉴定的,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机构、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二、鉴定重伤害怎么赔偿
    鉴定重伤害需要赔偿受害人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等费用。法律网提醒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还需要赔偿丧葬费。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三、鉴定一般需要多久鉴定
    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后,鉴定机构要在收到申请材料45日内出具鉴定报告。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
    第三十条专家鉴定组应当认真审查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及答辩并进行核实。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要的材料,并积极配合调查。当事人任何一方不予配合,影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不予配合的一方承担责任。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条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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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8: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