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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迁入户口证明去哪里办理
释义
    一、迁入户口证明去哪里办理
    迁入户口证明去当事人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具,具体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登记证、劳动合同、居住证等资料(除前两项外,其他根据户口迁移类型不同,选择交验);
    2.去目前的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迁入地的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述资料,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移户口,并领取《户口迁移证》;
    5.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二、两个户口不注销的后果
    两个户口不注销的后果要受到行政处罚。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三、户口的迁出证明有效期多久
    户口的迁出证明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0天。《户口迁移证》的使用期限从签发之日起,一般可按迁移人在迁移过程中实际需用时间的二至三倍计算,但最长不超过30天。《户口迁移证》超过有效期限,如果属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有正当理由,可以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请落户登记;如不符合不可抗力规定,应当向迁出地公安派出所说明情况,凭原迁移证件补办新的《户口迁移证》再办理落户手续。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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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7 0:5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