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扰乱公共秩序的认定标准 |
释义 | 一、扰乱公共秩序的认定标准 扰乱公共秩序的认定:扰乱公共秩序就是扰乱公共场所和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行为。法律网提醒您,具体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不能正常进行;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等。 二、扰乱公共秩序治安处罚会留案底吗 治安拘留不会留下案底。行政拘留只是有记录,但不会留下案底,不影响生活及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 三、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特点 1.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主要是指人们在长期的生活、学习、工作、科研等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稳定的合法的社会状态。具体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生产秩序、经营秩序、教学科研秩序、医疗卫生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的活动秩序、公共交通秩序、人民群众的生活秩序等。 2.客观方面表现为扰乱公共秩序,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各种行为。 3.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主体是年满14周岁,具有责任能力的公民,单位不构成本行为的主体。 4.行为人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扰乱公共秩序危害社会而故意为之。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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