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时效期间是多久 |
释义 | 一、行政诉讼时效期间是多久 行政诉讼时效期间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行政诉讼胜诉后如何索赔 行政诉讼胜诉后的索赔是根据法院的判决结果来认定赔偿,涉及到行政机关存在法律适用不正确的,法院可以判决由行政机关根据国家赔偿的相关规定来赔偿处理。 三、行政诉讼特殊地域管辖包括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行政诉讼特殊地域管辖包括如下: 1.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而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主要目的是方便公民起诉,防止行政机关规避法律。 2.因不动产而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主要是为了就近调查,便于法院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