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门诊特病如何办理流程 |
释义 | 一、门诊特病如何办理流程 门诊特病办理流程: 1.首次申请须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以前,备齐申报病种的相关病历资料、一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 2.初审医院收组织本院医疗专家诊查并初步鉴定;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进行集中评审; 4.经市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当月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待遇。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的指导意见》第六条探索适合门诊统筹费用控制机制和结算管理的方式。根据门诊就医和医疗费用支出特点,积极探索总额预付或按人头付费等费用结算办法。充分发挥医疗保险集团购买的优势,采取定服务机构、定服务项目、定考核指标、定结算标准、定支付办法等方式,探索就医、支付、结算一体化的门诊统筹综合管理办法,有效控制门诊医疗费用。 二、特殊门诊包括哪些病 参保职工患如下疾病且病情达到鉴定标准的,可申请享受特殊门诊医疗待遇:恶性肿瘤、糖尿病、心脏病(Ⅱ级及以上心功能不全)、肾功能衰竭、肾脏、骨髓移植及心脏瓣膜置换术后、脑血管疾病后遗症、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分裂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帕金森氏综合症、尿崩症、少数费用大疾病,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 三、办理异地就医后门诊怎么报销 办理异地就医后如果异地医院可直接报销的,可以直接在该医院收费处结算报销;如果异地医院不能报销的,可以开一个转诊证明,然后携带门诊费单据、医疗卡、身份证等材料到本人住所地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报销。 引用法条: [1]《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的指导意见》第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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