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加班费计算基数按哪些方式确定 |
释义 | 一、加班费计算基数按哪些方式确定 加班费计算基数按以下方式确定: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在以实际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3.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二、加班费仲裁需要什么证据 加班费仲裁需要的证据为: 考勤表、加班通知、工资条、交接班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加班的事实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掌握了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可以请求仲裁庭要求用人单位提供。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 三、加班费不给公司违法吗 加班费不给公司违法,法律规定加班是要给员工加班费的,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而加班费的标准,至少应当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算。法律网提醒您,允许公司高于国家规定标准支付加班费,但是却不能低于这个标准支付,或者不支付加班费。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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